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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平安人壽組織開展系列金融知識普及活動
適當性管理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“安全閥”
惠州日報訊 (記者伍磊 通訊員伍佩玲)為切實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養,增強風險防范意識,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,惠州平安人壽積極響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號召,于金融教育宣傳周期間組織開展系列金融知識普及活動,F推出“以案說險”系列警示案例,精選典型詐騙及糾紛案例,剖析風險環節,提示常見陷阱,助力消費者識別風險、理性決策,共同營造安全穩定的金融環境。
在金融市場日益復雜的今天,適當性管理已成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關鍵防線。適當性管理要求金融機構在向消費者推薦理財產品、投資服務或金融工具時,必須基于客戶的財務狀況、風險承受能力、投資經驗和具體需求進行匹配評估,避免將高風險產品錯誤銷售給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消費者。然而,這一制度在執行初期仍存在諸多風險隱患,需要消費者主動增強防范意識。
信息不對稱帶來潛在風險
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存在專業能力與信息獲取的差距。部分銷售人員可能利用消費者對金融產品的認知盲區,過度強調預期收益而淡化風險提示,導致消費者誤判產品屬性。
當消費者接受未經充分評估的高風險產品時,可能面臨超出承受能力的損失,不僅損害財產安全,更可能影響家庭穩定與社會和諧。
盡管制度明確要求適當性匹配,但實踐中仍可能存在“偽評估”現象。例如,部分銷售人員通過誘導消費者修改風險測評答案,或以“預期年化收益”模糊產品風險等級。
消費者風險防范三原則
一是真實信息披露,在風險評估問卷中如實填寫收入、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,這是獲得適配建議的基礎;二是主動風險追問,對產品投向、風險指標、流動性等關鍵要素提出明確詢問,要求機構提供書面說明;三是證據鏈留存,保存營銷話術錄音、宣傳材料、交易憑證等,作為糾紛處理的關鍵證據。
當前,我國金融監管正通過“雙錄”(錄音錄像)、智能風控系統等強化適當性管理。但消費者更需意識到,自身才是第一道防線。建議在投資前堅持“三問”原則:問清產品本質、問明風險等級、問準適配程度。只有建立金融機構與消費者雙向負責的機制,才能真正實現“賣者盡責,買者自負”的健康市場生態。